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某
辩护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林某
案情简介:2009年,被告人林某、李某合谋后搭乘被害人吴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某地附近时,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截取被害人吴某财物,后因被害人吴某逃脱而未得逞。
承办过程:抢劫罪属于财产类犯罪中较严重的一种,但本案系共同犯罪,且属于犯罪未遂,故仍有辩护空间。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林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公司股权激励、收购兼并,等多种业务,。特别在刑事法律事务和理论方面更为专业和专注。张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并一直致力于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其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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