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
诉讼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邹某
案情简介:2010年11月,邹某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李某砍伤,经鉴定,李某构成轻伤,并住院治疗18天。
承办过程: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金额与民事计算方式不同,法院会考虑刑事判决的情况来调整赔偿金额。但一般赔偿金额会超过实际损失。
判决结果:最终,法院判决:邹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共计50000元。
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公司股权激励、收购兼并,等多种业务,。特别在刑事法律事务和理论方面更为专业和专注。张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并一直致力于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其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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