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沈某、胡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4日,被告人沈某等在足浴店内打架斗殴,斗殴中致一名人员当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情节恶劣,故对被告沈某等以寻衅滋事罪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过程:本案中被告沈某的代理律师张涛从证据入手,提出了定罪事实不清的辩护意见.又指出被告人有赔偿死者家属及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等从轻量刑情节,引导法官对被告从轻处罚.
审判结果:大部分相关辩护意见法院已采纳,被告对判决结果很满意.
杭州律师张涛: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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