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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赌徒欠款走投无路,竟用假房产证借款,结局惨烈!
时间:2023-05-12 15:28:07    浏览次数:1     来源:本站   

杭州刑事律师:赌徒欠款走投无路,竟用假房产证借款,结局惨烈!

案例导读:

王二是个赌徒,经常在外参与赌债,因欠他人赌债,便想找人借钱,经朋友的介绍,王二找到了李某,并向李某借款,为了能顺利借到款项,王二从不法途径制作了一份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并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骗取李某的信任,向其借到了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如到期未归还借款,便以抵押的房产抵作借款。之后李某发现王二的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假的,便到派出所报警,随后警方在一家KTV抓到了王二,经过侦查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起诉至人民法院。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解读案例:

上述案例中,王二的行为是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看行为人是否涉及合同诈骗主要是以下几点:

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2、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4、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

5、行为人在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6、行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王二的一系列行为均符合上述条件,所以构成合同诈骗罪。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决王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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