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858116084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杭州盈科律师张涛:同事之间因琐事不满,涉嫌故意杀人罪会判死刑吗?

时间:2019-09-17 17:34:11 浏览次数:

案情

被告人玉某在刘某任负责人的某公司务工期间,因琐事对刘某产生不满,产生报复杀害刘某的想法,并购买单刃木柄尖刀。玉某与同事张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趁张某不备,持车间内的钢管朝其头面部、左颈部持续击打数次,又持胶带将张某的口鼻缠绕致其死亡,后将尸体藏匿于该车间北墙与公司院墙夹道处。

张涛律师评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

故意杀人罪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比如杀人的方式比较残忍的,杀人之后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但一般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jpg

上一篇:杭州盈科律师张涛:找“激情”反被敲诈勒索,如何处罚?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杭州盈科律师张涛:为隐藏行踪纵火烧毁设备,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坐牢吗

一键拨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