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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盈科律师张涛:未成年参与多次砍人事件涉嫌聚众斗殴罪能判缓刑吗?

时间:2019-08-05 16:41:35 浏览次数:

【案情】

17岁未成年因为参与了多次砍人事件,现在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关在看守所8个月了是什么意思啊,家属该怎么办?他还小,能争取不坐牢吗?

【张涛律师评析】

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二条关于聚众斗殴罪的规定是,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要获得缓刑,不能属于那些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也不能是累犯、首要分子。如果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态度好、没有禁止用缓刑的情况的,可以判缓刑。

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罪犯的自由,所以在执行过程中,缓刑很少有减刑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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