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原告:牛某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2003年,牛某因他人故意伤害而致轻伤,因对方拒绝赔偿,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承办过程: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与民事不同,往往赔偿数额远远低于普通民事诉讼,选择和解反而会获得更多赔偿,故张涛律师建议双方和解。
判决结果:最终,牛某和解,撤回起诉。
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公司股权激励、收购兼并,等多种业务,。特别在刑事法律事务和理论方面更为专业和专注。张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并一直致力于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其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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