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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张涛承办杨某涉嫌盗窃罪,批捕后成功取保!

时间:2017-01-25 12:21:59 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

2016年年底,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萧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经了解,杨某为安徽籍人,自幼在萧山长大,现年20岁,结交了一些早年辍学的朋友,逐渐走上了犯罪道路。经侦查,杨某共涉嫌盗窃八次,盗窃物品多为电动车,盗窃数额合计10000余元。

 

律师观点

本案盗窃数额虽为一万元,即盗窃数额不算太高,但由于盗窃次数高达八次,多次作案,属于惯犯,在刑事侦查阶段一般会批准逮捕,不会变更强制措施。但批捕后,辩护律师可以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阐明变更强制措施的必要性,从而争取取保候审。

 

办理结果

检察院在批准逮捕后,又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公司股权激励、收购兼并,等多种业务,。特别在刑事法律事务和理论方面更为专业和专注。张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并一直致力于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其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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