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木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房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1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的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后乙公司收到甲公司1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余款。
【评析】
乙公司虽然将木材如期运至甲公司,但该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即其应履行之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余款。
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
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杭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