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人巩某,男,1997年9月23日出生,杭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其在明知其公司的交易平台系不正规的诈骗平台的情况下,仍利用微信添加男性被害人,在取得信任后,诱骗被害人在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充值,通过群托引导喊单,发送经过修图的盈利截图的方式,不断诱骗客户在平台上购买特定产品的指数涨跌,致使23名被害人亏损。经查实其名下客户亏损总计人民币25490元。本案于2017年3月18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拘留,其家人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代理此案。后于4月24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承办过程:
本案中被告代理张涛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阅读卷宗等,认真了解案件全部过程后,提出被不起诉人巩某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退赃,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审判结果:
检察院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巩某给予不起诉处理,巩某对结果十分满意。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张涛律师-杭州资深刑事律师。现执业于亚太最大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系合伙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十年以上,有着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涉及全国各地各类案件,从事过刑事辩护、民商事、公司股权激励、婚姻等多种业务,特别在刑事法律事务和理论方面更为专业和专注。张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年以上,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与研究,法理学论功底深厚,多年并一直致力于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件,已成功办理上百件取保、缓刑、无罪、罪轻等成功案例,练就了精湛的刑事辩护技能,积累了丰富的执业操作经验。其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积极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胜诉率极高! 赢得当事人的赞赏及认可。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办案风格:
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服务,实现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是张涛律师执业的服务宗旨!
执业信条: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知情释法,拼理力争!
经张涛律师承办的最近成功案例简列如下:
1、范某诈骗,成功获得缓刑案
2、姜某故意伤害从轻处罚案
3、M某寻衅滋事,成功缓刑案
4、杨某非法持有枪支罪案判三缓四案
5、巩某涉嫌诈骗罪案成功取保
6、徐某盗窃罪案,成功罪轻辩护、减轻处罚
7、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二审减刑案
8、 杨某涉嫌开设赌场,成功减轻处罚案
9、杨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成功减轻处罚案
10、余某卖假烟120万元,成功缓刑案
11、罗某涉嫌贩卖毒品,成功从轻处罚案
12、罗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成功取保案
13、徐某抢劫、敲诈勒索,成功从轻处罚案
14、颜某强奸,成功减轻处罚案
15、易某容留、介绍卖淫从轻处罚案
16、张某侵权著作权,成功从轻处罚案
17、汤某与杨某交通事故纠纷,成功调解结案
18、姚某涉嫌脱逃,成功减轻处罚案
19、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从轻处罚
20、方某、胡某、王某、曾某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罪 ,成功罪轻辩护案等
张涛律师为您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
手机:13858116084
微信:zhangtao1982830
传 真:0571-28221691
邮 箱:deng823@126.com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12楼
下一篇:回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