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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高院再审律师

时间:2017-08-16 18:39:20 浏览次数:

张涛律师-杭州最高院再审律师。现执业于亚太最大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系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张涛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十多年来,承办过包括浙江、江苏深圳、北京等全国各地各类案件,其中大量为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案件。张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并一直致力于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其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杭州最高院再审律师张涛律师在多年的法律生涯中,积累了深厚的人脉资源,与公、检、法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政府立法、依法行政献言献策!目前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公司收购与兼并、股权转让、尽职调查、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办案风格:

  认真严谨、从容不迫、博采众长、成竹在胸;

  执业信条: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最大权益

 杭州最高院再审律师 张律师为您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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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二:微信号:zhangtao1982830

  方式三:预约时间当面洽谈

  方式四:通过QQ留言(443618784)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240号苏泊尔发展大厦8(地铁一号线打铁关站B出口和平广场对面)


法律知识:

【单位犯罪财产刑适用规则】单位犯罪,罚金额在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20%。【没收财产刑适用规则】刑法规定没收财产的,按犯罪所得数额的1倍处罚。

【共同犯罪财产刑适用规则】共同犯罪中主犯财产刑数额的计算按前述规定进行,从犯财产刑的数额可参照本意见第二十三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原则确定;未分主从犯的,财产刑数额参照本意见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原则确定。但财产刑总额不得突破按第三十五条确定的单个财产刑基准刑的五倍。

【财产刑适用但书】财产刑的确定不得超过法条规定的上限。刑法条文未作财产刑幅度规定,而司法解释有相关规定的,从司法解释。

【适用缓刑并处财产刑规则】判处缓刑的案件,财产刑的宣告刑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后确定:基准财产刑不满2万元的部分,增加100%;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增加60%;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增加40%;超过 10万元的部分,增加20%。



 

如果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问题,可来电咨询:杭州最高院再审律师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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