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案情简介:白某等犯聚众赌博罪一案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中旬至2015年8月31日,被告白某等人阻止潘某等人以打牌九的方式聚众在某便利店赌博,抽头获利共约5.1万元.余杭区检察院以聚众赌博罪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承办过程:本案中被告白某的辩护人张涛律师提出,被告人白某聚众赌博持续时间较短、犯罪金额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系初犯、偶犯,且当庭自愿认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白某从轻处罚。
审判结果:法院对辩护人张律师的意见酌情采纳,对被告人白某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对审判结果十分满意.
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公司股权激励、收购兼并,等多种业务,。特别在刑事法律事务和理论方面更为专业和专注。张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并一直致力于刑法领域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有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精于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其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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