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嫖客由于过于兴奋引发心脏病,妓女没有进行救助导致嫖客死亡的,妓女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这个疑问多次被提及,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
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得不针对不作为犯罪义务的四个来源,做逐一分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答:法律当然没有规定妓女要救助嫖客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答:嫖娼本来就是违法行为的,法律不可能在一个非法的业务上赋予救助的义务。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答:嫖娼虽然违法,但因为涉及支付,所以算是钱色交易,然而这种钱色交易并不涉及到救助内容。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答:先行行为引发的义务必须是创设了法不容许的风险。所以,性行为是否足以产生这种风险呢?
所以,即使嫖客在性行为过程中引发的心脏病,妓女不救,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建议协助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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