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律师咨询:怎么给嫁妆才算子女的个人财产?
有这样两个案例,第一个案例,父母在女儿婚前出资给女儿买了一套房产,在结婚仪式上宣布这套房产作为女儿的嫁妆。
第二个案例,女方父母在女方领了结婚证之后,在结婚仪式上给了20万现金作为嫁妆。房子和20万现金到底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嫁妆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本质上属于财产赠与性质。按照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婚前父母给的嫁妆属于婚前赠与,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父母给的嫁妆属于婚后赠与,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女方的父母和女方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给女方个人,才有可能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第一个案例中,房产是婚前购买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第二个案例中,20万现金是结婚之后给的,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除非女方父母和女方有赠与协议,明确这20万赠与给女方个人,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总结下来,女方父母给女儿准备的嫁妆,不论是现金、房产还是车辆,尽量在婚前给。婚前给的嫁妆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给的嫁妆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签订赠与协议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陪嫁钱的规定,陪嫁只是民间的一种习俗。
根据《民法典》中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规定,陪嫁钱如果是发生在婚前的,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发生在婚后的,那就是双方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陪嫁钱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陪嫁,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按照《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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