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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婚律师张涛:离婚犹如重生,离婚房产归谁?

时间:2019-09-28 14:00:29 浏览次数:

【案情】

张某是刘某远房的一个亲戚给介绍的。虽然张某人长得一般,但是,为人本分老实。对于这一点,刘某的父母还是比较满意的。张某是农村的,家里还有个姐姐,早些年就在市里买了房子。条件不说有多好吧,也算是没有负担。刘某觉得,最起码有个房子住就够了,毕竟自己的条件也不是多好。孕早期的反应让刘某难受到不行,吐得非常厉害。那段时间,张某又非常忙,自己妈妈也有工作,两个人照顾不到她。她想着让婆婆照顾一段时间,没想到还是一如既往的拒绝,为了快点结束这场婚姻,离婚房产归谁?

【张涛律师评析】

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有争议的是下面两种情况。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第二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财产如何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此时就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因此,对于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前一方首付的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因为婚前一方首付的房产在离婚分割时会涉及到房产还贷的扣除及扣除后分割。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婚前购房,离婚时对婚前房产如何分割,但在现实中,由于各家情况的不同,对离婚时婚前房产分割的方式方法也不同,这时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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