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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婚姻家庭律师张涛:男方出轨,离婚我可以不要孩子吗?

时间:2019-07-16 18:56:16 浏览次数:

【案情】

咨询离婚起诉程序,男方出轨,男方也同意离婚,但是一直不同意去办手续,现在我要起诉,没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男方可以吗?

【张涛律师评析】

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实践中,一般一人抚养一个。只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并且,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方有过错,女性可要求多分财产,子女抚养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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