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
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1385811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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