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时委托律师及时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委托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介入后,从刑事辩护专业的角度,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可否取保候审,通过与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洗刷无罪或作罪轻的辩护,
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具有巨大的意义。刑事案件聘请律师辩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
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案件事实往往又是错综复杂的,需要对每个细节都要厘清,
从而发现事实的真相。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对事实的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明确的证明标准,
这就是《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7条、第141条、第162条中多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也就是说,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作出的有罪判决,都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所谓犯罪事实清楚,是指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情节,都必须查清。
所谓证据确实、充分,是指对作出定案根据的证据质和量的总要求。证据确实,即每个证据都必须真实,
具有证明力。证据充分,即证明必须达到一定的量,足以认定犯罪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是指达到以下标准:
(1)据以定案的每个证据都必须查证属实。
(2)每个证据和待查证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3)所有证明在总体上已足以对所要证明的犯罪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并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杭州律师张涛
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电话:13858116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