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79条第八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公安决定是否有罪及判多久
有一些人被抓之后对法律存在误解,不懂得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区别,
一些人甚至为获得从轻情节及早获释而随意认罪。有一句话叫“坦白从宽”,
这或许会让很多人误认为公安有决定是否从宽的权利。
其实公安在侦查阶段只负责查明事实,不能决定是否有罪及如何判刑。
有些当事人甚至为了讨好公安做出与事实不符的供述,导致前后笔录严重不符,
殊不知这些供述都会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要知道配合不等于盲从,坚守事实不等于拒不认罪。
有多少人就是因为一味妥协而锒铛入狱?很多冤家错案就是这么造成的。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
盈科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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