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858116084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涛:公司员工为谋取利益涉嫌非法拘禁罪如何处罚?

时间:2019-07-04 16:29:10 浏览次数:

【案情】

被告人李某刑满释放后,作为首要分子,通过多种手段纠集辛某某、杨某某、沈某等骨干成员多次共同实施犯罪,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从事“带陪酒幺妹”业务获取非法利益,为集团提供经济来源,以暴力手段,在某县先后实施非法拘禁,先已被协商拘留。

【张涛律师评析】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因此,构成非法拘禁罪最轻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之间进行处罚。

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要是你对此罪还有其他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找杭州张涛律师进行咨询。

上一篇: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涛:恶势力犯罪集团高管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处罚?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张涛:银行高管为完成任务合同诈骗千万如何处罚?

一键拨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