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858116084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杭州资深刑事律师张涛:6人通过网络组织卖淫能否取保?

时间:2019-06-18 17:30:30 浏览次数:

【案情】

李某与共同作案人付某(另案处理)系朋友关系,二人均无正当职业。付某即采取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安排卖淫女上门的手段,进行组织卖淫犯罪活动。李某得知付某通过这种方式来钱很快,便与付某合作,从事该犯罪活动。付某、李某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人员,联系了多名卖淫女。

【张涛律师评析】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遇到事情想要通过法律来解决的话,应该要找个专业人士来帮助你。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可以找杭州张涛律师。

刑事.jpg

上一篇:杭州资深刑事律师:通过刷流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会如何量刑?

返回到目录:回到目录

下一篇:杭州资深刑事律师张涛:4人过次合伙敲诈勒索如何量刑?

一键拨号 联系我们